区很少有稻米镉超标。稻米镉超标多数呈点污染分布,但个别地区也有连片超标现象。
稻米镉污染问题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南方地区多处于有色金属矿带,产地环境自然本底较高。其次,部分地区工农业污染和大气污染导致酸雨频发,土壤酸化,重金属活性提高,增加了作物对重金属的吸收。第三,水稻是具有重金属高富集特性的作物,并且品种间存在差异,镉超标的现象多发生在南方籼稻区。第四,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不过关或不合理使用加剧了环境重金属污染。第五,一些不合理的农业生产和加工方式,也成为不可忽视的因素,例如污染地区秸秆还田,根和茎是水稻植株富集镉的主要部位,但每季的秸秆还田又将富集的镉重新投入到农业环境中,重金属长期“只进不出” 加重了稻田环境的镉污染。此外,我国稻米镉限量标准(0.2 mg/kg) 严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和日本等的限量(0.4 mg/kg),导致稻米镉污染问题被过分突显。
二、稻米镉控制技术应用区域分类
(一) 分类依据及方法
由于稻米产品中的镉含量既与土壤中的镉含量(总镉和有效态镉) 有一定关联性,也与土壤酸碱度(pH 值) 等因素存在着明显相关性,而我国稻田的土壤类型和受污染程度复杂多样,若依据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的相关指标和限值对稻米镉控制技术应用区域进行分类,既存在实际操作上的难度,也具有很大的复杂性和局限性。
为此,本文着眼于稻米镉控制技术应用最终目的在于降低稻米中的镉含量以确保产品安全,提出以稻米产品中的镉含量为关键分类依据,结合产地土壤的pH 值和总镉含量,并参照我国现行有效的GB 276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稻米镉的限量0.20 mg/kg、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标准中稻米镉的限量0.40 mg/kg,以及农业部办公厅文件(农办科[2015]42 号)《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安全评估技术规定》中的土壤重金属镉安全评估参比值和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的安全等级划分方法,将稻米镉控制技术应用区域划分为Ⅰ类、Ⅱ类和Ⅲ类。
为了克服因稻米镉含量与土壤镉含量之间并非对应关系所带来分类严谨性不够的问题,引入“就高不就低” 的风险控制原则,对稻米镉控制区域分类指标及其技术应用要求进行了描述(见表1)。这是确定控镉目标、实行分类控制和分区施策的技术基础。